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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力的精神,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员工办好学校,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,提高办学水平,特制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。
1.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、办公室主任、教学处、科研处主任、政教处、总务处主任、少先队辅导员等组成。
2.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校校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、监督工作。
3.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,应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之下,坚持做到“突出重点、实事求是、公开透明、循序渐进”的原则,推行校务公开,加强民主监督、完善民主管理。
4.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关注学校各项工作,与各职能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保持密切的联系,协助学校定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政策要求公开的全部内容。
5.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向学校反馈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建议,反映教职工群众关注的焦点、热点、难点。
6.每学期召开至少一次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会,听取学校工作通报及校务公开工作总结。
7.校务公开栏每半月更换一次内容,公开的内容要及时归档。